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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申报西安财经大学“校友奖学金”的通知

来源: | 日期:2022年10月28日 | 浏览次数:4371次

各学院:

为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,勇于实践,品学兼修,全面发展。依据《西安财经大学“明泽”奖学金评选办法》《西安财经大学“西财之光”体育奖学金评选办法》《西安财经大学“千山资本”奖学金评选办法》《西安财经大学经济学院“高煜”奖学金评选办法》《西安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“高煜”奖学金评选办法》《西安财经大学“德恒律师”奖学金评选办法》《西安财经大学商学院“杰而森”奖学金评选办法》《西安财经大学“神禾”奖学金评选办法》规定,现启动2021-2022学年校友奖学金申报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1.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交校友奖学金申请表(一式两份)、评选条件及材料(详见西安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官网“新闻资讯”栏目http://fund.cjxiaoyou.com/lists/15.html);

2.各学院负责审核申请人信息,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确定初选名单,填写初审汇总表(附件1)并在学院网站公示(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)。公示结果及评选材料于11月13日报送社会合作处(校友总会办公室);

3.学生处、校友总会办公室组织学校评审委员会复审,确定学校推荐名单;

4.校友总会办公室将公示结果及评选材料报送“明泽”奖学金理事会、“西财之光”体育奖学金理事会、“千山资本”奖学金理事会、经济学院“高煜”奖学金评审委员会、外国语学院“高煜”奖学金评审委员会、“德恒律师”奖学金理事会、商学院“杰而森”奖学金理事会、“神禾”奖学金理事会终审并确定获得“校友奖学金”学生名单。

5.各学院要高度重视、广泛宣传、精心组织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择优。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,杜绝弄虚作假。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现象,将取消评选资格,并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理。

6.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按时报送评选材料,校友总会办公室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收取评选材料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如有未尽事宜,请咨询校友总会办公室(行政楼A座403室)

联系人:肖老师    联系电话:029-81556333

邮箱:xyb@mail.xaufe.edu.cn

学生处

校友总会办公室

2022年10月28日

 

附件1:“校友奖学金”初审汇总表